合伙企业法 规定,在特殊的 普通合伙企业 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合伙企业债务 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 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 责任的承担 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出现由于个别合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时,没有过错的其他合伙人是不需要承担对外责任的,债权人也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 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出现由于个别合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时,没有过错的其他合伙人是不需要承担对外责任的,也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
试述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形式?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①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其他合伙人出资后,该出资即形成合...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当然,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2、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法律分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
特殊普通合伙中债务具体如何承担
特殊普通合伙制度下的债务承担机制,旨在确保债务风险的合理分配和责任的明确划分。通过法律规定,不仅规范了债务形成时各合伙人的责任范围,也明确了债务形成后责任的承担方式,为合伙企业的稳定运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这一制度也鼓励了合伙人对业务执行的谨慎和规范,以减少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债务风险...
简述特殊普通合伙的风险承担规则是什么
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九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责任不同: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是看此合伙人是否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如果此普通合伙人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那么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此普通合伙人对债务的形成不承担责任,那么仅以其在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独立法人吗
法律分析: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不是独立法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且法人以其全部财产要独立承担其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法律责任
全体合伙人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过失导致债务,首先会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清偿,不足部分由有过错的合伙人负责。此后,过错合伙人需依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对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样的设计旨在保护无过错合伙人,同时确保企业债务的有效处理。
为什么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企业,区别于普通合伙制企业,在于其合伙人承担的责任与风险与普通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不同。普通合伙人企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在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中,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类:(1) 若是由于合伙人非故意或者非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则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 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