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8-26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裁定部分用于解决程序问题,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一个案件可以有若干个生效的裁定。裁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行政诉讼中的决定,是人民法院用以处理、解决某些问题的一种方法。其中驳回管辖异议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不予受理裁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可以上诉,其他裁定作出即生效。
而决定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决定,只能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而不能用于解决实体问题。人民法院的决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法院的决定一经作出和宣布,除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外,均应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或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