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新婚姻法,离婚后如何划分房产?

准备买房结婚,将会是我父母付首付,然后,女方家一定要带上她的名字!但不结婚又开不了她的名字!要是先拿结婚证再买房,我父母付首付!那以后要是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最新的婚姻法怎么算的?怎样才能在加上女方名字的前提下,尽量保证我父母和我的利益?要是先买房,婚后再加上女方名字,又是如何分?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女方担心的是离婚时“净身出户”,实际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时,男方有房子,女方没有房子,男方也要帮助解决女方的住房。

您的情况,可以先签个协议,所购房子由父母、您、女方等四人共有;或者您占多一些、女方占少一些。或者根据双方负担的购房款额确定房产比例。
至于到时候离婚,《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01
加名字本身就是处分部分房权的行为,所以除非有协议或者是证据证明负责基本都是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3
协商后签个协议公正一下,不就什么后顾之忧都解决了
第3个回答  2012-10-01
没结婚就想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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