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登记结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上男女双方的名字。 登记结婚前男女双方分手,女方可以得到房子的一半吗?
房产证上写的有女方名字 也不可以得到一半吗?
追答理论上是
但实际上不是
这是为什么呢?
追答其实个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
父母是这个房子实际出资人
如果他们向儿女索要房子
打官司是能把这房子打回来的
女方得不到多少份额的
那如果是婚后呢?婚后再离婚,女方作为房产人之一也得不到份额吗?
这是什么法律?
这叫什么逻辑
难道结婚为了房子
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因为听说新婚姻法对女性很不利 ,
不想落到人财两空。
如果真是为了利益去结婚
那么还不如去嫁大款了
我感觉是对双方都公平
哎,别搞错了。不是为了利益,只是为了当男方背叛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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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那就是所拖非人噢
为了那种事考虑
不如自己多奋斗
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也不行吗?公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