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了,我是独生女,父亲未娶,妈妈与爸爸当时有一套房屋。我现已结婚育有一子。房屋动迁款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的分配份额是怎么分的啊。实在没有办法,我爸虽未娶过,但我妈去世后一直不停的出乱子。现在他又受小人教唆要只给我动迁款的1/4,听讲其它的他已经和别人说好了。我现在实在也没法,我爸现在就是鬼迷心窃了,父亲也要与我断父女关系。请懂的人帮帮我,帮帮我。在这种情况下我知道与我爸是断不了的,假使有人要求与我签我爸的养老协议,这协议真的有用吗?
首先谢谢你给我诚心的解答。我还想补充一点,细节问题。当时动迁是农村宅基地房,按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另加一点点小的补贴计算的动迁款。动迁协议上是我爸跟我两个人的签名。动迁组的人讲不参与我家的动迁款分配问题。但他们叮嘱,拿支票时你,你爸,你老公必须三个人一起到场来拿支票。所以我就想在笔款里面就不清楚我爸占的份额了,只是想知道个大概而已。在你解答的“价值交换”这点上我没有问题。我问心无愧。
追答动迁协议上两个人的签名,跟分配比例没有关系。您1/4,您爸爸占3/4,签字是表示同意迁出。即使3人去拿支票,也只是表示证明从有关工作人员手里领到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