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纠纷的动迁款应该如何分配,急,求解

母亲去世了,我是独生女,父亲未娶,妈妈与爸爸当时有一套房屋。我现已结婚育有一子。房屋动迁款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的分配份额是怎么分的啊。实在没有办法,我爸虽未娶过,但我妈去世后一直不停的出乱子。现在他又受小人教唆要只给我动迁款的1/4,听讲其它的他已经和别人说好了。我现在实在也没法,我爸现在就是鬼迷心窃了,父亲也要与我断父女关系。请懂的人帮帮我,帮帮我。在这种情况下我知道与我爸是断不了的,假使有人要求与我签我爸的养老协议,这协议真的有用吗?

原房屋的一半是属于您妈妈的,由您和您爸爸继承,您就得到该套房屋的1/4。房屋动迁补偿(动迁款)您本来就有1/4,您爸爸占3/4。那么,属于他的3/4,他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而您是他的亲生女儿,由他(与您妈妈)抚养成人,就有义务赡养他,父女之间并不需要养老协议。这是基本的法律道理。
但如果他与别人签养老协议,应该有法律效力。因为他有权把他的财产送给某人,也有权接受某人的扶养帮助。某人也可以与他约定该种“养老关系”。

至于他的财产为什么宁可给别人,而不给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是法律之外的另一个问题。可能是他被什么人事蒙蔽了,也可能是“价值交换”出了问题。

我这里所说的“价值交换”,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帮助、互相奉献,这种互相帮助、互相奉献,大致上是需要“等价交换”的。即使是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爱的奉献”,也是要讲“回报”的。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是“价值交换”出了问题,亲生老爸宁可把钱送给别人,而不愿意送给自己,那么,作为子女需要检查一下,自己对亲生老爸有多少“爱的奉献”?追问

首先谢谢你给我诚心的解答。我还想补充一点,细节问题。当时动迁是农村宅基地房,按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另加一点点小的补贴计算的动迁款。动迁协议上是我爸跟我两个人的签名。动迁组的人讲不参与我家的动迁款分配问题。但他们叮嘱,拿支票时你,你爸,你老公必须三个人一起到场来拿支票。所以我就想在笔款里面就不清楚我爸占的份额了,只是想知道个大概而已。在你解答的“价值交换”这点上我没有问题。我问心无愧。

追答

动迁协议上两个人的签名,跟分配比例没有关系。您1/4,您爸爸占3/4,签字是表示同意迁出。即使3人去拿支票,也只是表示证明从有关工作人员手里领到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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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1
如果是公房 原则上承租人与同住人均等 如果是私房 要优先考虑私房产权人的利益
第2个回答  2013-11-30
按照继承法,首先你爸妈平均分配拆迁款,你妈的那二分之一由你和你爸平均分配,所以你法定的继承额就是你母亲的那一半也即总数的四分之一。至于关于养老协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
第3个回答  2020-02-16

这种案件建议一家人协商解决,有必要可当面咨询律师,在筛选律师或律所的时候,可以多看看律师或律所团队的胜诉案件,具体自己咨询筛选有意向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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