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怎么算?

希望另外能附上与求增值税相关的计算公式和税率。

土地增值税一般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土地增值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作为对企业营业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一般应当作为营业税金进行处理,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二)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企业、民航企业等企业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如果企业不划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那么相应地土地增值税也应当作为营业税金的一部分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旅游饮食服务企业)。

(三)对于企业转让其已经作为固定资产等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其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

扩展资料:

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如果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准予扣除的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不得单独扣除,该项支出已经进入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1、营业税=房地产销售额*5%或(房地产销售额-购置原价)*5%(外购或抵债取得房地产时)
2、城建税= 1、营业税*城建税适用税率(7%、5%、1%)
3、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3%
4、印花税=房地产销售额*0.5‰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02

土地增值税一般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方法

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土地增值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

扩展资料

税种作用

土地增值税的开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

(2)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

(3)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

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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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0-20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附加税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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