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兼任采购违法了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出纳兼采购员,违反了财务规定的。采购员批款应由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审批,出纳付款,出纳同采购员应该分开两个人为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负责采购违规吗
法律主观:出纳兼任采购违法了财务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的出纳和采购人员是不可以兼任的,因为这两个都是属于不相容的职务,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一个人兼任很容易出现作弊的情况。法律客观:《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
出纳兼采购员,是否违反财务规定
出纳兼任采购员是不可以的,按照会计工作规范规定,公司的出纳和采购人员是不可以兼任的,因为这两个都是属于不相容的职务。通俗点来说,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一个人兼任很容易出现作弊的情况。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
出纳负责采购违规吗
作为出纳与采购员的双重角色,确实存在着违反财务规定的风险啊!从企业内控的层面出发,我们强烈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将出纳和采购这两项重要职能分离开来,分别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士负责。对于涉及到款项支付的重大决策,一定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和法人的仔细审阅并批准后,再有专门的出纳执行支付动作,这样才能有...
出纳负责采购违规吗
违规。根据查询律图显示,采购员批款应由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审批,出纳付款,出纳同采购员要分开两个人,所以出纳负责采购违规。
会计可以兼采购,是否违反财务制度
会计和采购岗位的兼任行为是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必须实施严格的稽核制度,确保出纳人员不负责稽核、档案保管以及财务记录等关键职责,以实现相互分离和制约。第二十七条进一步强调,记账人员应与审批、经办、采购和保管等职务保持分离,以防止利益冲突。举例来说,如果...
会计可以兼采购,是否违反财务制度
即:会计、出纳人员应该和审核、经办、采购、保管等人员相分离,不能是同一人。举例说明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财务人员又是兼任采购,和供应商私下里谈妥了价格,10万支笔假设以每支1元采购,实际上可以谈到0.9元每支采购。但是为了在供应商那里吃回扣,自己拿好处,就可以暗箱操作。长年累月,这样对...
出纳和采购可以兼任吗
采购与出纳按制度不是可兼容业务,正常情况下,这两种业务不能一人兼任。出纳是管单位的资金收支的,采购是购买货物或其他需要用其他物品的,两者一个是管钱,一个是用钱,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其中,因为采购花钱出纳支付钱,岗位不分开容易作假。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记帐人员与...
出纳可以搞采购吗?
出纳最好不要搞采购。因为采购是要出去花钱的,跟采购商有来往,在公司内控的角度考虑,少了一个内部监督环节,因为财务人员既要做财务工作,又要有公司采购及销售的票据业务监督作用。如果出纳做采购,那么是自己监督自己,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出纳还是不要做采购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会计可以兼采购,是否违反财务制度
如果财务人员兼采购,原本每支1元的10万支笔,可能被谈妥以0.9元的价格采购,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因此,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与采购等其他职务分离,以防止这样的潜在问题发生。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公司的财务健康和诚信经营,避免任何可能的不当行为对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