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服务的服务行业。
1975年美国经济学家布朗宁和辛格曼在对服务业进行分类时,最早提出了生产性服务业(Producer Services)概念。一般认为,所谓生产性服务业是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而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它的主要功能是为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提供服务产品,它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中,包括物流、研发、信息、中介、金融保险以及贸易相关服务等。
目前生产性服务业在我国尚处于进一步探讨和加快发展阶段,对其范围和体系界定尚未有统一定论,综合各方面研究成果,我们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大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含咨询、代理、广告、培训、劳务中介以及部分要素市场)。
参考资料: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三产业办公室 李衡生 刘文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