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问题

我与继母签订协议,她享有房屋的居住权。请问一下,我还有房屋的居住权吗?没积分了,还望知道的告诉一下,感激不尽

你签了协议,相当于把居住权转让给你继母了,你有所有权但是现在不能居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02
如果现在没地方住,从法律上讲你是有居住权的
第2个回答  2012-09-26
房屋产权如果是你的,你也享有居住权

户口在房子里有居住权吗
户口在房子里并不直接赋予居住权。居住权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在特定房屋内居住的权利,它通常与房屋所有权或租赁合同相关联。仅仅因为户口在某处房子内,并不意味着就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一、居住权的来源 居住权通常来源于两种情况:一是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自然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二是通过签订租赁合...

法律中的居住权的解释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

民法典对于居住权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人役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指排除所有人而将建筑物或建筑物之特定部分作为住房使用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1、居住权属于人役权居住权是人役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指排除所有人而将建筑物...

房子过户完发现有居住权
1、首先,应当查阅房产登记资料,确认居住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居住权人、居住权期限等信息;2、其次,与居住权人进行沟通,了解其居住需求和意愿,探讨是否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居住权问题;3、如果居住权人同意放弃或转让居住权,应当办理相应的居住权变更登记手续;4、如果居住权人坚持居住权,新的房产所有权...

居住权为什么无偿设立
在社会层面上,居住权的无偿设立有助于缓解住房紧张的问题,减少因住房问题引发的社会冲突。通过无偿设立居住权,可以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住房资源,降低社会不公现象,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总的来说,居住权无偿设立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维护家庭和睦,以及促进社会的...

应该怎么设立居住权?以房养老会被赶走吗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单说,房子的所有权人可以给你设立一个居住权,房子虽然是他的,但你却有权居住、使用。 大家好,我是信金国律师。最近收到许多关于居住权的问题。比如离婚时可以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产生纠纷怎么解决
—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此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在居住合同关系成立的前提下,以及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居住者即获得了依照约定对他人所有的房地产享有的占有权及使用权,从而实现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居住权益。

居住权的法律问题
法律主观:居住权的法律规定: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房屋居住权的法律规定
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居住权法院一般怎么判
当前居住权在离婚诉讼案件中运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合理性方面,部分法官至今仍然沿用“一般不超过两年”的规定确定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实际上是按照过去司法解释中暂住权的规定适用现在司法解释中的居住权。离婚案件法院应该这样对居住权进行判决:如果一方生活困难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其享有一定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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