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随便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吗

我在一家连锁的零售企业工作,公司突然没有任何理由要给我调店,没有换城市,是从一个店调到另一个店,合法吗,可以拒绝吗,因此被开除的话有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所以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并要求双方只有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其目的主要在于限制用人单位因随心所以增加劳动者工作及生活成本等。

公司为了能够随意调动员工且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将工作地点确定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内”,企图让员工在遭遇调动时“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无疑属于回避公司的主要义务。

对此,《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另一方面,从合理性角度上看,可以不受工作地点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内”的约束。

对于过于笼统、过分宽泛劳动地点的界定,应当兼顾用人单位经营管理需要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便利来综合考量。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扩展资料: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其变更员工工作地点,目的是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获得更有利的市场以及政策优惠,即其主要是考虑经济利益的取舍。

对劳动者而言,则要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需要、获得劳动报酬、时间精力的付出等因素。而工作地点变远,会造成劳动者上下班在途时间加长、交通成本增加、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改变、照顾家人不便等等,直接影响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目的。

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未对劳动者的合同目的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也没有给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实质困难,劳动者应当配合;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严重影响劳动者劳动合同目的实现,在劳动者拒绝的情况下,则不应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

与之对应,公司不顾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视为双方已经确定具体工作地点的实际,不顾你工作环境不适、不便照顾家人客观情况等强行为之,无疑是错误的。建议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表明其不愿意接受新的工作地点,充分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7

如果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调动岗位。如果强行调动,可以拒绝。;劳动者还可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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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09

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与单位的合同中约定了单位可以调整岗位,则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但如果没有约定,单位应与本人协商,如果在待遇上有变化而合同固定了待遇的,可视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可以要求继续按原来的约定,也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的辞职应获得补偿或者员工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资料: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1、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超过一年主张将丧失胜诉权。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双方仍未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员工主张双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限制的,时效为1年,逐月计算,超过仲裁时效的,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2、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后,是否续订第三次合同及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决定权都在员工方。用人单位随意终止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索赔双倍经济补偿金。

3、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限制,并非由用人单位随意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如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过长试用期,且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用人单位索赔赔偿金。

四、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职降薪,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索赔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职场中难免遭遇用人单位恶意的调岗降职降薪,这都是用人单位惯用的整人或者迫使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手段。用人单位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调岗降职降薪,是违法的,降薪属于克扣工资或不足额支付工资。如面对单位用人单位恶意的调岗降职降薪,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金。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链接:仲裁申请书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如果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调动员工,我觉得这有点侵犯员工的权利。毕竟双方是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愿下公司方可调动公司人员。如果你在合同期满一年的情况下被开除的话,公司需补偿一个月的赔偿费。但那只是基本工资而已。希望可以对你有点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9-26
签合同了没有,合同上有没有写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你工作的调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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