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75257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52570

你讲解一下这个分录的意思吗,我没做过出口退税,不怎么懂

你这个分录属于计算出来的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以下有详细资料,供参考!
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4.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货: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货:银行存款 90000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9)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10)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货: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追问

能讲解这个分录的意思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要理解这个问题就要从会计方面理解。应交税费是个负债类的科目,应交增值税有借方多个明细和贷方多个明细科目。发生在借方的意味着减少负债,贷方的意味着增加负债。当我们购进商品时要付给对方增值税税款,就是我们常说的进项税额,记入到借方这就表明负债减少了,当我们售出商品时要向对方收取增值税款,也就是销项税,记入到贷方也就是负债增加了。销项减进项也就是贷方减借方余额在贷方,就要交税,余额在借方表明当期不用交税,并且该余额可做下期留抵额,继续抵减销项。
(2)那么我们要是出口产品,出口时免税,而购进产品的进项税额全部用于抵减内销产品销项税,抵减剩余部分就退回企业。
(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口产品退税额是按规定的退税率和出口货物价款算出来的,这个数据可能大于(2)中抵减剩余部分退回给企业的那部分,那这部分就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这个科目的借方,减少负债,不给预退还贷币资金,留作以后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而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表面上看是增加了负债也就是应交税费,实际上是因为我们出口时不交税,而进项税已全额抵减了内销产品的销项税了,所以不能那即抵又退,所以得转回到负债里来。
不知对你是否有用,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27
简单的说,就是说你进项税金不够退税,转作留税金啦。

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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