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跟原单位间有点小纠纷, 从原单位离职后,原单位人事故意将员工社保不办停,也不交费,而个人又不能办理报停,没报停新单位又没办法交,有什么办法处理的没有?
你可以去社保局监查大队投诉,要求上一家公司去社保局办理申报社保减员,这样你就能在新单位缴纳社保了。
辞职以后当月原单位就应该到社保终止你的社保关系。由于在系统里一个人只能有一份参保记录,所以到新单位后,如果原单位没有终止你的参保,新单位就不能为你缴纳社保,所以尽快到原单位处理社保关系。
原单位应该在你离职的当月就做减员,新单位应该在你上班的当月做增员,比如你从原单位7月份离职,如果是月初离职,当月的保险就应该停了,需要马上到新单位报道,办理就职手续,单位应该马上办理社保增员,保险不会断!如果月末离职,当月的保险还是原单位缴纳,你只要在八月中旬之前到新单位办理就职手续,新单位也应该马上办理增员,保险也不会断!
如果你的保险关系还在原单位,没有办理减员,新单位是无法给你办增员的,必须由原单位停掉保险,新单位才能办转入!这是合理的!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
扩展资料
社保增员:
【报送材料】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原件。
重要提示:
1.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2.外国员工还应提供护照、外国人登记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宗教人员还应提供宗教团体和区民族宗教局盖章的《宗教教职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用人单位增员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社保增员
原单位社保未办停,新单位要续交可以原单位将社保停掉,或者去社保局监查大队投诉,要求上一家公司去社保局办理申报社保减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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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原单位社保未办停,新单位要续交,可以要求原单位将社保停掉,由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