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十一的时候在上海普陀曹杨路的尚城国际租的房子。合同签的一年,但是说中途在取得房东的谅解之下可以提前解约。但是我上个月因为家里出了点事想要回家退房。房东就说不行,没有到合同期。当时离合同期只有一个月了。然后房东老婆来收房租的时候我就说可不可以把押金当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我这最后一个月了,等下退房的时候钱退来退去挺麻烦的。她老婆说不可以,押金归押金,房租归房租。那我就只好给她老婆了。现在这最后一个月我24号又给房东电话说了我月底要退房。他就说我没有跟他说。他说合同上面有写不续租要提前半个月跟他说。可是我交房租的时候就已经跟他老婆说过了。他现在就跟我咬死没有亲自跟他说,不退我押金。24号之后我再给他电话不是联系不上,就是关机。今天我去把我的东西全都搬出来了。打电话给他说赶不来。反正就是怎么样都不露面。还说我没有提前亲自跟他说退房,不给押金。还说再给我次机会,这个月到期了再交房租,然后帮他把房子租出去,不然就不退我押金。。这不是欺人太甚了么??要我交了钱,还要帮你把房子租出去。我花钱去帮你办事??请问我现在这个情况可以找什么机构去帮忙解决这个问题???难道现在上海只能租房,不能退房了???
我不确定当时有没有别的房客在家里。但是第二天有个合租房里的房客问了我是不是要退房的,但是房客人家肯定也是不方便帮我作证的。再说签合同的时候也没说告知他要书面通知啊。难道我这个情况押金就退不了了???这个现在都什么社会??按合同办事也不牢靠了???
追答你好,发生纠纷了就要解决,如何解决呢,不能听双方口头说的,只能找一个相对客观的条件来衡量,证据对谁有利那么另一方就吃亏。你的房东可以说你没说过要退房,说不住就不住,那么他就会少收一个月的房租,再找人续租是需要时间的。可是你会说你说过要退房了,对方也同意了,现在又不承认了。
我的建议哈,这些事没继续搞下去的必要的,因为搞不清楚。
现在你们的做法就是按合同来的,退不了押金也是按合同来的,除非你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