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之后,对方不付款,要怎么做?

1.我前几天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了,现在自收到裁决书已经是第五天了,可对方还没有支付,请问,我是否需要去劳动仲裁厅换“仲裁书送达证明”,要在自收到裁决书后几天内去换?

2.如果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在多少天内去申请呢?

以上两个问题,麻烦详细回答下,谢谢!!

你的问题可以通过学习如下法律规定得到回答。
“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追问

谢谢,我还想问下,那我什么时候去换那“仲裁裁确认送达书”?那天我听说要在多少天内去换这个,不然就当放弃了

追答

你收到‘仲裁裁决书’,然后在‘仲裁送达书’上签名,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将你签名的‘仲裁送达书’作为证据保留,作为你已经收到‘仲裁裁决书’的证据,这就是法律手续。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9条~51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6
不着急,还在起诉期限内。用人单位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可以于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期满前,仲裁裁决尚未生效。你可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后去劳动仲裁厅换“仲裁书送达或生效证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期限为:仲裁裁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算的1年之内。追问

谢谢,我还想问下,那我什么时候去换那“仲裁裁确认送达书”?那天我听说要在多少天内去换这个,不然就当放弃了

追答

不存在放弃的问题。15日后去吧。

第2个回答  2022-09-15

XXX(身份证XXX):本委受理XXX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XXX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于XX年XX月XX日X:XXX,在本委仲裁庭(地址:XXX)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XXX仲裁委员会
1、要看要求刊登省级报纸还是国家级的报纸
2、准备好需要登报的文字以及相关的资料。
3、选择自己要刊登的报纸。
4、登报可以支付宝搜【跑政通】,来办理加速了解下

第3个回答  2012-10-19
仲载书上有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规定,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没起诉的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你应等十五日后再到仲裁委那了解对方有没起诉。
2、应在裁决书生效或一方起诉的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年来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追问

谢谢,我还想问下,那我什么时候去换那“仲裁裁确认送达书”?那天我听说要在多少天内去换这个,不然就当放弃了

追答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后至二年内。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