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了中建八局设备安装公司,我签了双方意向协议,不是三方协议,其中我签了字,他然后盖了章,就把意向书拿走了,
请问如果我不去,要不要向他缴纳违约金5000??有没有法律效益?如果不去怎么办?
那你的意思是,要是想违约就事先找公司协商?违约金是必须要教的吧?
如果不缴纳呢?那会怎么样
违约金按照协议你是要交的,但是你可以找一个理由,告诉公司你不想去这个公司了,争取谅解,这样把那份公司拿走的协议拿回来就可以了。如果不同意,那你就必须要缴纳违约金,这样公司就必须放人。如果你不去,也不缴纳违约金,按照合同法,公司可以起诉你,到时候你还是要交的。一般毁约的学生都会缴纳一部分钱,只是有可能不是全部,我同学就有毁约的,有交的,有没交的。交的是不想麻烦,按程序走人,合理合法。不交的,最后公司有没有起诉我不知道,反正是他没有第二份三方协议了。学校一般情况下只给学生发一份协议,如果毁约,必须拿原来签好的协议去学校换取空白协议。
追问我签的不是三方协议,我的三方没给他,只是签了意向协议,双方的就业意向协议,就两张纸,我签了字,填了基本情况,他盖了章,就拿走了。那还要不要交?这样有没有法律效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如果就业协议书的订立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在双方自愿一致的前提下订立的,则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单方面违背协议约定,需要赔偿违约金。如果想毁约,需要提前和公司进行沟通,找一个合理的理由并争取谅解,否则对方保留起诉的权利。
此外,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
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扩展资料:
就业协议的意义:
1、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能够从不同学校找到合适,优秀的毕业生。
2、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的内容等。当发现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特别是出现对维护毕业生权益不利的情况时,毕业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使其内容符合就业协议。
3、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地直接从学校方面调出该毕业生真实的档案、资料。次乃令用人单位能够方便,清楚了解毕业生真实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真的没有法律效力?不用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