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公司工作5个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想离职,是否可要求公司支付这五个月的双倍工资?

期间与公司之间无矛盾,且工资是底薪加提成的,每个月都不一样,如果要求双倍工资,是底薪的双倍,还是实际所发工资的双倍呢。

可以要求4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04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是按实际所发工资的双倍计算,不仅仅是算底薪。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4
首先,这个问题有2种不同的处理结果。应谨慎处理。下列假设以你不在公司工作而进行答复,望参考。
从上述问题来看,企业存在违反情况--企业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可以主张: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支付期间(除第一个月)双倍工资(目前已然是事实劳动关系)
-注意,虽然是双倍工资,但期间已支付的算为一倍,补另一倍就可,原则上,实际支付了多少
则,再支付同等金额的工资。
2.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或以经济补偿金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3.如有加班费等,一同邀请补齐。
4.要求企业继续旅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或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后,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均为劳动者应有的权益,自行衡量,如何申请仲裁吧。
第3个回答  2012-10-04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四个月的双倍工资。按实际所发工资的二倍。
第4个回答  2012-10-04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工作一个月以后 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解雇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不如劳动者签合同则应双罚工资 但是第一个月是不双罚的 也就是说 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四个月的双倍工资加上第一个月的工资 也就是总共九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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