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个月之前就提出了书面的辞职书,但是单位领导一直以没有交接工作而拒绝签字,是领导一直就没有安排交接工作的人,现在安排了一个人接工作,但是时间根本来不及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呀?可以直接走吗?那么离职证明怎么办呀?要去的那个公司必须要离职证明。谢谢各位大哥大姐了。帮帮我吧,急!
档案都在单位,我朋友也愿意交违约金。申请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呀?时间根本来不及了呀。我朋友之所以要辞职,一是因为那个领导太差劲,曾经之前有5个同事集体辞职就是因为受不了这个领导,二是她做的这个工作根本就是个烂账,根本做不明白,之前好几个人都没做明白。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转正之后提前三个月。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劳动者辞职申请的提出,只要履行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就可以了,至于单位批不批准,并不影响。您说的这种情况,你只要证明,你将你的辞职申请,通知到单位领导,就可以了。单位相关领导不批准,你可以不用管。
一个月之后,直接走人。单位如果到时候不发你的工资,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因为你已经之前履行了,辞职的通知义务。我建议你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提交辞职申请,比如说通过,快递邮件的方式,将辞职申请,寄给公司,让公司签收。
然后你把快递的回单,保留下来。作为你已经向公司履行了辞职申请通知义务的证据。一个月期满后,你可以直接离职的。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辞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写了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有可能是领导不想让你辞职。觉得你的工作能力还不错,还想继续留你在公司工作。又也许公司暂时招不到合适的人手,所以扣住你的辞职报告不签字。
无论是哪种情况,我觉得你心里应该都有数的。既然你在公司已经做了一段时间,肯定知道公司的规章制度和领导的为人处事原则,如果你真的干的不错,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话,你也不会提出辞职。
如果上司觉得你的工作能力尚可,你辞职离开会造成公司的人才流失,那就更不能了把辞职报告随便的给你了。因为他会找机会和你谈一谈,继续留下来任职。
至于你的上司为什么要扣住你的辞职报告,也可能出于他的立场考虑吧。我曾经就是写离职报告给我们老大,他看都没看直接给我退回来。他说:“就当我没收到你的辞呈,你还是自己好好考虑一下,在公司干了这么久,肯定是有感情的,不要意气用事,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
我考虑了一下,后来就真的留下来继续干了。因为我确实对这个公司还是有一定感情的,而且公司的环境很好,我也有些不舍,主要是因为家庭的因素而考虑辞职的。上司这样一说,正说中了我的心思,于是我就不好意思再继续提辞职的事了。
我还接着再公司做了很久。所以说,如果你觉得公司还不错,只是个人原因或是其他想法想辞职,领导找你谈话想留住你,你可以考虑一下。如果真的是对公司很失望,不想继续干了,那就大胆的跟上司提出来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