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5月23号签的整套房子的租房合同,租期是从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房子是二房东出租给我们的(租金未涨),也有房东出租给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复印件(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据二房东描述和房东是朋友关系,打过招呼房子要转租,而且她本人因为工作变动所以房子转租给我了。
但是在前几天接到二房东的电话,说房东在国外做生意不景气,要回来卖房子,本来说是10月底的,她给说推迟到11月底。可是我也看了相应的一些租房网站,这个时间段房租贵不说,房源也特别少,而且确实现在住的地方离自己工作的地方特别近。
所以请教大家,到底该怎么解决,越详细越好,会追加评分。
房子是在南京市新街口市区内,所以房子真的是相当难找。
顺便附上租赁合同,大家看看合同中具体能不能体现出什么?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