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一个月,公司拖欠10月和11月两个月工资不发,多次催讨协商,都是说没钱,一拖再拖。本来说11月底会发,后来又说12月月初会发,后来又说12月15号会发,但是在职同事告诉我12月月底都不会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各执一份,两份都被公司拿去,另一份不给我们。有离职证明和工牌。
现在想找劳动局处理这个事情:
1、劳动局接收我的申请会怎么处理?
2、假如劳动局处理了,但是公司因为没钱还是拒绝发工资,之后怎么处理的?
3、找劳动局成功要回工资的机会大吗,麻烦有经验的朋友说一下处理经过。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