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的回答。事故的起因是这样的,死者是我父亲,在老家与对方同时开摩托车的相撞,我父亲当场死亡,对方重伤;我为什么说对方占道在先呢,是因为对方的路铺满了沙子,只有左边也就是我父亲行驶的一边只有60公分左右的可视路面,我父亲这边是个高坡,如果避让就会翻下坡去,可能是本能的原因在避让的时候往对方车道避让,也就是说双方同时避上了一个方向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我父亲的车轮钢圈都被撞破,而且车身都调头了,可见是被对方主动撞击才有这么严重,路总宽3.8米,在高速重撞之下双方的车身还没有撞仅3.8米的路面,如果在对方车道相撞也就是只有1.9米,在这种只车身倒在对方路面就认定是我父亲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认为是肯定是不公平的;来这里求助,恳请朋友们帮忙!谢谢大家!!!!!!后续我会把图片、资料有关案子的东西发上来,,,,,
谢谢您!请问下责任的认定只以静止的事故现场来确定的吗,
没有因果关系的吗,这样说的话,如果一辆失控的大车逆向行驶把小车撞飞到对方马路上,这也说明是小车逆向行驶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