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完成报到,且把报到证交到人才中心,报到证是否还能拿的回?

我是2012年的毕业生,之前找的熟人签了四方协议(就业协议),户口已经落在深圳,办完落户后,报到证交给了深圳的人才中心。
现在要考公务员,应届的职位要求到单位报到时必须提交报到证,那么到时候我可以从人才中心取回报到证吗?
另外,报到证上的期限是2012年7月1日至7月31日,就算是要回来,也已经失效了啊?应该怎么办呢?
可是我这样已经签了就业协议的,不是算已经工作了吗?还可以算应届毕业生吗?到什么时候开始算是社会人员呢?

到时候可以从人才中心取回报到证,,不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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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2
应该可以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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