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企业,这个企业中途重组过。在这企业工作了27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一家企业,这个企业中途重组过。在这企业工作了27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还是最近4年强力要求才给买了。现在快到了退休年纪,准备不做了,应该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

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公司,补缴以前欠缴的五险一金。否则,你后半辈子就麻烦啦。是大事。也可以请律师。或者请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帮忙。追问

是得详细咨询一番了!问题严重性现在知道了!

追答

抓紧。你的胜算很高。劳动法是保护弱者的。要特别注意方法和证据。

追问

关键现在有点很难,就是证据的事,假如我要找工资表,人家财务账册是保存15年的,我做27年的话,前10几年的工资表上哪里找去啊!

追答

可以找人证、物证、档案、工资银行卡、工作证、奖状、党员证等等与工作有关的一切证据。你手头有什么?仔细缕一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23
那你就干到退休,如果退休后社保缴纳不足15年,没有养老金,所以,你可以早点与用人单位协商,以便在退休时,可以顺利拿到养老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视同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打算辞职,请看下面的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注意,必须根据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没有补偿。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第2个回答  2012-10-23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无论是否重组过,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事实是存在的。追问

怎么补交,马上就到退休年龄了,社保是要保15年的。准备不做,有什么经济补偿?

追答

仲裁的方式,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追问

哦,谢谢

第3个回答  2012-10-23
27年的工龄,当时应该还是属于分配或招工的情形,应该是有手续的,并且当时有些年份应该是属于视同缴费的。目前可以先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单位的社保适用哪种情形。我想单位是会有说法的。如果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同时可以向社保稽核部门反映,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