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共3儿女,一套房子。其中1女已去世20年且此房产是在此女去世后由2儿子购买给老人的(房产证为老人名字)。现在老人去世,儿女想分房产,请问老人女儿的孩子对这个房子有份吗?这个孩子从他妈去世后已经20多年没与老人联系了。
老人没有遗嘱就必须给女儿的后代吗?
嗯,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具体的情况建议咨询一下律师
thank you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