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认识两个月了,他工作几年现在买了一套房子,首付10几万。目前他所在公司有最后一套福利房,比市场价便宜1600元每平方米,他想买下后再转手卖出去,赚点钱!但是公司必须一次性付款,他现在手头又没有钱了,也不想放弃这次好机会。准备到处借钱! 而我手头可以借钱给他,没结婚前,赚的钱可以平分!我可以让他写张借条,以他前面买的房产作为抵押,还是现在买的房子做抵押? 我和他单独写的借条以后有法律效应吗,还是去律师事务所?应该具体写些什么内容?我该如何做比较妥当,希望懂这方面的朋友给个建议。小女子感激不尽!
如果男生爱一个女生是不会问她借钱的,甚至女朋友主动提供的帮助,男朋友很多也会选择拒绝,因为他不希望两个人的感情牵扯到钱。如果担心不借钱就无法维系这段恋爱关系,恰恰说明这段关系显然早已与爱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