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下图
二、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到期日也即最后交易日,在到期日收市时尚未被平仓的持仓头寸就要进行现金交割,合约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所在的月份。
三、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与最后交易日相同。这里提醒投资者注意两点:第一,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不是月末。第二,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前要根据持仓目的,选择是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资者买股票长期投资那样买后不管。
四、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有四个,即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季月指3月、
6月、 9月、 12月。也就是说,同时有四个合约在交易。比如,在2010年3月2日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就同时有IF1003、
IF1004、 IF1006、 IF1009四个合约在交易,其中: IF1003为当月合约,
IF1004为下月合约,IF1006和IF1009为随后的两个季月合约。以 IF1006为例,
IF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10指2010年, 06指到期交割月份为6月份。其余依此类推。
扩展资料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从这里不难看出,交易保证金依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证金是被合约占用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投资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意味着交易保证金不足,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补足,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期货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余额的情况。
这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证金要求,并非今后实际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货公司还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保证金比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沪深300股指期货
沪深300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在2010年4月16日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