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但拿到的是“离职证明”,且上面写的是“合同终止”,无其它离职原因的描述。
请问懂劳动法的专家:仲裁委会要求员工证明自己是被公司辞退的吗?
回答得好,有高分相送噢。
当初口头辞退时,公司的HR拿出了“辞职”申请书要员工签字(公司的HR真贱!不得好死!骂她八辈祖宗!),但没上钩;
后来公司什么书面材料也没留给员工,就把人辞退了;
再后来,通过其它渠道拿到了书面材料,但只是“离职证明”,而不是“辞退证明”。
太谢谢了!这么快就回复了。
合同是没到期的,但“离职证明”上居然写的是“……现于X年X月X日合同终止”(拿到证明时才发现的,也不太容易再改了),这是对事实的劳动关系结束的中性描述,没写明是辞职还是辞退。
员工要说自己是被辞退的,还要自己举证吧?
这个无需由劳动者举证,因为,企业如果不承认辞退职工,职工可以回去工作,你问他们干嘛。所以,你只要拿出合同没有到期,他们给你出了合同终止,没有你书面提出的辞职证明,用工单位就要败诉。不用担心这一点。
追问谢谢回复!
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本该自己举证的(起码一些仲裁员、法官是这么认为的),通过一些有限、简单的初步的”证据“,加上一些逻辑关系,从而转嫁到对方身上,变成让对方举证。
我的理解对吗?
劳动者在仲裁和诉讼中应当承担必要的举证责任,不能简单的理解劳动者在仲裁中不负举证责任,而都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还在履行期限内,这就应当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
追问可有些证据,员工很难弄到啊!
譬如辞退的证据,公司自己做了亏心事,知道自己非法辞退,心知肚明,就不给员工留下书面的证据(连法律规定要给员工的材料都不给)。员工可能一点儿证据也没有,可能只能获得有限的证据。
劳动合同你没有吗,如果连合同你都没有,怎么证明你在合同期内解除的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做证据,就不用其他证据了。
谢谢回复!
你这么说很明了。
但公司可能会说:被辞退的行为人是公司,但辞职的行为人是员工,”离职证明“没写是辞职还是辞退,怎么认定行为人是公司啊,干嘛一定要公司解释理由呢?
出具你的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提出你的主张即可。
因为那些人“坏”,即便“离职证明”没有说明谁辞谁,你的仲裁请求是什么?
公司如果要证明是你们辞职,必须拿出非辞退的证据。对方否认辞退的做法,最终的结果不是更有力吗?非法辞退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的。
努力吧,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