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证交给单位,还能拿回来嘛

应届生,已经找到工作了。但是明年还有一些考试针对往届生的我想参加。考试的时候需要出示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是我现在找的这个工作单位马上就要签三方协议了,这样我的推荐表和报到证等毕业以后都会在单位那里。我到明年考试报名的时候怎么拿回来呢?离职还是怎样?

当然不能拿回。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

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且是接收办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扩展资料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当然不能拿回。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且是接收办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这部分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领取报到证。
报到证制度本是原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人才管理制度之一。延至今日,在体制内,报到证在工作时交给工作单位是办理档案转移户口落实等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
当然,如果你就业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是自己创业,那些单位一般不需要毕业生的报到证,但是,作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生还是慎重保留报到证以便在落户、档案接收等方面产生问题。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你的档位要是国有企业或是事业单位,才会把你的报到证拿走,一般的单位或是企业,是不能接收你的档案和户口的,那就不需要报到证,但是学校都会给你的报到证开回原籍的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这个就放在你的档案里面,需要的时候是可以拿出来的1追问

不是签完三方之后,学校根据你反馈回去的学校那一联开报到证嘛 报到证的抬头就是单位名称 除非不签三方 报到证才开到原籍教育局吧。。。

追答

你要是一个民营企业,你报到证开到那里有什么用了,既不接受档案也不接受人事关系,他是不能算工龄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7-04
拿不回来了,单位作为人事档案会存档,个人拿不回来了。
第4个回答  2012-04-07
你报道的时候直接不给他们报到证什么的嘛,如果你的关系处理好了,及时交给单位,你还是能拿回来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