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招生对象。“对口招生”对象为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具有计算机初级以上等级证书(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具有资质的考证机构颁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的证书)的2012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经入校注册具有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由所在学校审查推荐,均可报名。
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对口招生”学校和专业限定在《2012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学校和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内。
三、报名和推荐
1.报名。凡符合“对口招生”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均可根据《2012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2.推荐。对自愿报名的学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并对其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省招办的安排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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