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一方没有生活来源

夫妻一方死亡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有三个子女,老人户口为北京城市户口,但是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老伴为公司工人但是刚刚过世,请问企业对没有生活来源的一方有什么补偿么除了丧葬费还有几个月的工资(具体几个月麻烦您能告知一下)有没有不是这种一次性的补偿,比如按月给老人最低生活补助之类的,谢谢各位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目前企业对于这种情况无法律意义上的义务,丧葬费之外好像是2-4个月工资(各企业不同),而且目前很多城市开始免除市民丧葬费。如果按月份领,只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但是请注意子女同样有赡养老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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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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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4-09
做任务,打扰了
第3个回答  2012-04-09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牛增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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