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采信的证据包括:
1、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的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产生的一些处理材料。
3、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规定:
第四十五条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在法庭上并非收集了证据,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
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了异议,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此证据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起诉人需要做到:
1、要明确同居的真正概念。
2、要注意男女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要特别注意收集男女持续稳定的居住这一重要特点。
4、要有充分的人证。
5、必要时也可以请警方配合。
6、如果诉讼已经开始也可以请法院进行调查。法庭调查过程中要求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非法同居的相关证据有人证、暂住地址、同居时间以及相关录音录相等;若在法庭上,单纯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很难具有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