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跟我说试用期工资跟转正之后工资是多少,改怎么开口问呢

我来这家公司面试的那天,老板跟我谈得挺投机,感觉他挺喜欢我,但是关于工资的问题我问过他好几次他都不说,他说得让他考虑一下我是否合适在这里工作,然后再跟他们财务商量一下。所以我也就不好意思多问了,说好了那天晚上会给我答复是否录用,但是那天晚上他没打我以为他就不聘用我了。但是第二天我还在睡觉的时候他打电话过来,我迷迷糊糊接了他电话,他告诉我让我来这里上班,但是只跟我说了下试用期工资是2000,但是转正之后的他就没说了。那天我也很迷糊,居然就没问了。现在我在这里工作都两个月了,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就快到了。我现在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好。因为公司其他同事都有试用期跟转正之后的区别的,而且他们都是一开始老板就跟他们讲好的,但是我没问。现在我该怎么办呢,究竟是问还是不问?改怎么开口呢。。。有谁跟我有过相似经历的能否给我一点建议,谢谢

我觉得试用期工资要少了,这时候单独给你加1000怕是引起别人心理不平衡,对于领导来说有点难度,但如果你平时表现不错,业绩也不错,且有能力独挡一面,在领导心里有一定份量,我觉得你可以一试,领导也有数,不会放走一个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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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2
试用期的工资是非常低的,最好问问同事。也可以直接问老板。免得试用期完了,老板就辞退你
。这种事太多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30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应该注明你的工资待遇的,或者直接和老板说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应该有一份劳动合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4-02
上班一个月,公司就应该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就涉嫌非法用工,你可以跟公司请求非法用工的双倍工资补偿。建议你委婉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追问

是的啊,我有签订了合同了,但是合同那个同事都没让我看,而且,连工资是什么情况都不跟我说,就只让我签了个名字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7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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