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拘留了23天了,如果30天之类没有放出来 是不是意味着有点危险可能被判刑啊?

如题所述

  拘留不得超过法定期限,一般14日,最长37日。《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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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刑拘最长37天。他在看守所还有可能被逮捕,这是不用通知你家人的。逮捕后还可能被起诉
一般23天的话 可能就是比较复杂的案件 可能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追问

警察局单方面要8万元 说就放人 检察院方面都不受理这件事情 这是怎么回事?

追答

这个得根据具体案件来看了 一般这样 可能就是 采取取保候审说白了就是捞人 或者 公安局是要进行私了 这样好 不触动法律 至于检察院方面不受理 那就有可能是属于自诉案件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 比如 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侵占财务 或者 故意伤害 重婚 遗弃 妨碍通信自由 非法侵入他宅 制造伪劣商品 侵犯知识产权或者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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