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作为中介方介绍甲乙双方认识并促成他们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甲方涉嫌诈骗,跑路了找不着人了,那我需要负责么?或者承担乙方一部分损失?(我在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有注明他们双方之间发生任何纠纷都与我无关,这个标注具有法律效应么?我的中介费是也还没有拿到的。)就是甲方投资乙方项目,乙方先支付了甲方一部分评审费。结果甲方带着这个钱就给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