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收储与国有出让土地收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使用年限和土地出让金两方面,具体区别如下:
1、使用年限不同
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没有明确的限制;而出让土地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
2、土地出让金不同
划拨土地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只是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而出让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
扩展资料:
土地收储制度出现的问题:
1、土地收储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
由于土地收储制度最为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由地方政府高度垄断土地的一级市场。当一个地方的土地一级市场被高度垄断的情况下,土地价格就极有可能出现飞速上涨。
2、土地收储成为破坏社会公平的反面典型
由于土地收储机构是代表政府统筹征地事宜,而且征收的标准并非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操作的。
因此,在征收过程中,由于低价征收,高价售出,用公权力剥夺了原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土地收储制度的合理性备受置疑。
3、土地收储成为地方政府对抗中央调控的重要工具
通过土地收储,地方政府掌握了大量的土地资产。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土地不仅是财政权力,而且也是货币权力。
由于批出的土地几乎立即就可以用作从银行抵押贷款,所以,土地权力实际上就演变成了地方政府的某种货币发行权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收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