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4-26
按你描述的话你不需要付任何责任的,你只是代领钱。双方都知道你只是代领钱而已。而且落款也显示你是代领人不是担保人。
第2个回答 2012-04-26
不该这么做。
如果借支单上的借款人今后不承认这个借支单,查明是你签的,那你就负有解释,如果没有合理解释,就算你借的了。
这种情况,你一定要保留好把款项交给谁的证据,给谁让谁给你签收,最好有单位盖章 。
第3个回答 2012-04-26
委托代理权~~有责任的,他不还将由你垫付
第4个回答 2012-04-26
钱是给到你手里的不?要是的话,那你就必须负责任了。
如果不是给到你手里,那你就需要出具证据证明你如何把钱给了张三,
现在的民事诉讼都是靠证据的,广说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