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复杂的问题,简单说,说不明白,全完的说,你不一定看的明白,以山东地区为例(其他地区大同小异):
一分为二,
第一,定额计价工程:以土建项目为例,直接费,分为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既是: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合计起来是你的所谓的分部分项直接费;
措施费,是为了完成实体项目而发生必要的措施,比如脚手架、模板等(为了加以区别,说一下直接工程费,其实就是实体项目,是发生在工程实体中的,比如砌砖抹灰钢筋等,而措施费比如脚手架、模板一类的)
(措施费除了以定额计价的措施费,还有按照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山东地区共有八项,不知你是哪的,不过这些统一计入到直接费里面作为计取间接费的基数)。
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相加等于直接费,在此基础上,以直接费为基数计算间接费,比如企业管理费,利润,再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的值计取有关规费,比如社会保障费、安全施工费等,上面计算的数值再相加,计取税金,然后,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价差+规费+税金=工程造价
安装项目计算过程相同,只不过计取各种费用的基数不是直接费,而是人工费之和
第二,清单计价项目
取费原理相同,名称不太一样,大同小异,可以简单的这么认为,清单计价的直接费或者说计费基础综合了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在上面的基础上还有暂列金额、税金等。
总结一下你的问题,你所谓的“为什么预算总值表上的分部分项直接费不和预算书里的预(决)算价值的总价不一样”,如果不是你看错了,那么那个分部分项的表不应该成为总值表,充其量就是预算表,其合计数值应该为费用表里面的计算基数之一。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提醒你:
工程分为很多专业的,建筑、装饰、安装等
可能你看到的预算总值表是建筑的,而预算书是多个专业的合计数额。你再看看,别漏下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