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巴赫猜想的实质就是:是否任何一个大于6的偶数都至少可表为1对质数之和?
如6=3+3;8=3+5;10=5+5;12=5+7;14=3+11;16=3+13;……
证明某一个偶可表为1对质数,或某一些偶数都可表为1对质数,都是没有用的!证明哥德巴赫猜想问题,是要证明所有的偶数都可表为1对质数之和!
好象网上有许多人宣称证明了这个问题!但都尚未得到专家认可!我是其中的一员,据我推算,大于10的100次方的任何偶数,都至少可表为10的95次方对质数之和!2001年3月18日,我就曾在网上发表过证明这个问题的论文!
在电子计算机验证哥德巴赫猜想方面,到2012年4月4日为止,有人已验证到4×10的18次方的偶数。
而据当今电子计算机的能力,验证哥德巴赫猜想的最大偶数,很可能不大于4×10的30次方。
要问如何证明?也许在在百度贴吧之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吧”内,就有这类证明论文,你可以看看他们如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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