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解除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是跟劳务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务合同!现在不到一年劳务公司要跟我解除合同,我能得到赔偿金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并不支付补偿金。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02
可以得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追问

我是因为体检出肺结核退回的劳务公司,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追答

如果是职业病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是就不行。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02
解除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的话就是赔偿金(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乘以2)

如果是你无法胜任工作或者是违法了公司规章制度等那就是补偿金(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未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年未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
第3个回答  2012-05-02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2-05-02
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