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发行,专供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支付费用的信用凭证。消费者可在指定的银行、商店等凭卡签字支取现金、购买商品等,并可透支小额现金。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Credit 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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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多数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大陆地区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可以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有时,法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
申领信用卡的对象可以分为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单位应为在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事业务单位、三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每个单位申请信用卡可根据需要领取一张主卡和多张(5—10张)附属卡。个人申领信用卡则必须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个人担保、单位担保和个人资金担保。
申请方式一般是通过填写信用卡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一般包括申领人的名称、基本情况、经济状况或收入来源、担保人及其基本情况等。并提交一定的证件复印件与证明等给发卡行。
客户按照申请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后,在递交填写完毕的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提交有关资信证明。申请表都附带有使用信用卡的合同,申请人授权发卡行或相关部门调查其相关信息,以及提交信息真实性的声明,发卡行的隐私保护政策等,并要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
信用卡像一把双刃剑,可以解决经济上的暂时危机,但银行发行信用卡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时再进行还款。一旦超过免息期还款的时间,就会收取高额的利息,一般是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