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清白江区民政局办里结婚登记拿的户口本没有经办人盖章她们说用不成让我开户籍证明我开来户籍证明,...
我在清白江区民政局办里结婚登记拿的户口本没有经办人盖章她们说用不成让我开户籍证明我开来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面注明此证明用于身份户籍和相关司法程序使用别的无效她们又说用不成我想问下这个证明真的用不成还是她们故意刁难如果是故意刁难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她们故意刁难我向那里投诉
是故意刁难。结婚登记依照的不是民政局的规定。依照的是婚姻法。你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就是在走“司法程序”中的法定审核程序。你应当向他的局领导直接反映。要求他们列出范本,履行告知的职责。
另外,户口本没有经办人盖章的行为是一种失职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尽快补正。你最好拿着补正后的户口本去民政局。如果他们质疑或者刁难,你就 依法维权。别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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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3
去派出所把章补上不就得了,如果再挑三拣四的就投诉。
民政局或者信访办,或者“有关部门”。如果你有时间和精力以及胆量,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2个回答 2012-04-13
没有经办人盖章可以,但是需要户口本颁发机构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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