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解除取保候审后还会有事情吗?

我09年4月份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6月份因检察院“没有必要逮捕”而被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取保候审,之后我联系银行还钱,虽然没有达到银行的要求,但每个月也在还钱,10月份公安传唤做笔录,11月份检察院传唤做笔录,又签了一次取保候审决定书,12月份检察院告诉我案子已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了,之后公安局就一直没有找过我,直到昨天,公安局打电话给我说让我过去解除取保候审,问我有没有被判刑,如果判了带好法院判决书,如果没有判就带好银行缴费凭证去退钱。(我的案子是我透支了几家银行的信用卡,金额约20多万,当初是我去自首的,后来银行也出具了报案材料,但是公安局只是调查了其中几家,还有几家至今没有调查,我现在每个月都在还钱,有的已经有了协议,有的已经还清,但大部分还没有还清,银行中曾经有向其他公安局报案的,公安局打电话给我后都没有立案,现在银行只是催收了),像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没事了,我的案子会撤吗?如果解除取保候审了,检察院的是否也要解除,只要我在还钱,我的案子是否可以了了?

取保候审之后人就没事了吗?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14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只有收到撤案决定书,才能表示案件结束。解除取保候审是指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有三种情形:

一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因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三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因为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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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26
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将来是否还会追究嫌疑人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取保候审期满后,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单位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取保候审,同时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或者《不起诉决定书》。

如果办案单位只是解除取保候审,不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或者《不起诉决定书》;这种情况不排除将来有新证据再次追究的可能。

附:相关规定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4-14
取保候审是公安局给你解除的,检察院不需要再解除了。你只要在向银行还钱,银行不再追究,你应该没事什么事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解除取保候审一般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判刑下来了,一种是证据不足以立案,这样的话,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应该还有可能撤销案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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