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下情况的婚前、婚后、离婚后财产归属如何确定?

1.女方在婚前有宅基A,在婚后还是归女方个人所有吗?
2.如果婚后女方要用宅基A建房子A,房子A建好后归谁?
3.建房子A的钱怎么判断是双方共同出的,还是个人出的呢?
4.房子A建好后,出租或售出所得的钱是归谁的呢?
5.另外,婚后男女双方按揭贷款买了一栋房子B,户主是男方。
现在男方做生意欠了钱(此债务是共同的吗?女方有偿还的义务吗?如何确定其中女方的债务部分?),想要女方卖宅基A或出售房子A来偿还债务,如果离了婚,怎么样才能把卖宅基A或卖房子A的钱要回来?
6.如何以 房子B归属于女方个人 为条件,来换取女方卖宅基A或房子A来偿还男方的债务?
7.第6条的情况使用公证的方法可以吗?被法律承认吗?如果公证的方法可行,那么公证的内容要注意哪些事项?具体内容怎样的?

你好,已你领取结婚证之日为节点,在此之前的财产为你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你个人财产。在此之后取得的财产,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有特殊的财产约定。
宅基地A不存在是谁的财产,当然本案中,如果你们离婚该宅基地应该有你使用。婚后所建的宅基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日后出租或出售所得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买房,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他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讲,你不管如何操作,均有风险。追问

像 ‘风般女人’ 所说的,财产归属很容易确定,为什么还有操作风险存在呢?

追答

你好,因为在处理财产时,有意无意的以合法的手段掩饰非法的目的,这是法律不予肯定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16
一;女方的婚前房产婚后依然是女方的财产。二;婚后重新改建不改变房产的所有人,也就是仍然的女方的。三;建房前可以夫妻双方鉴定协议,是借款还是其他。要没有协议就是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建造。四;像以上的情况之下,房子所得的收益,男方有份。但要是出售的话,是不能平分的,只能返还建房款的部分。五;婚后的购房不论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做生意赚钱是用于家庭的开支,因此,妻子是有义务返还债务的。此债务的共同的债务。女方想卖宅基地,那是女方是个人行为,女方可以任意处置。六;想用婚后的房产换取婚前的房产,夫妻之间可以签一份协议。也可以在去公证。公证的法律效力更具说服力。追问

‘风般女人’你好,'上海陈俊律师' 回答的和你回答的好像区别蛮大的。我不知道你们谁对的多。
你能反驳一下'上海陈俊律师' 与你的不同点吗?
协议、公证如果不能万无一失地解决纠纷,还有什么方法来保证弱势女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呢?

追答

这没有什么矛盾的,如果协议,公证的东西是合法有效的,当然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要是内容违法,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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