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原因如下:公司单方认为我违反公司规定,在清理厂房时让废品回收的多拉走东西,但是当时由于公司还分配了我多项工作,不可以及时的把每一车废品都在出厂时开出门证,就临时叫安保人员手写临时记录(他们记录的很不规范),后期公司认为和实际的对不上,认为我在里面做手脚,可是我当时因为多项工作在身又出差,怎么会呢?再说这事关系到品质问题,我是不会做的!因为,有好几个物资回收的人私下和我提到回扣的事情,叫我低报价高卖时我都回绝了,而且公司保安也和我提出要我为他们留下点可变卖的东西时,也被我回绝了。事情发生之后我也考虑到是否我是得罪人了?但是现在,老板不听我的解释,认为别人说的才是真的,就把我辞退了。我很委屈,也不想再在这样的公司干了,但是现在公司不同意给我赔偿金,我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没签字。请问,如果需要,我可以种申请仲裁吗?会胜诉吗?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