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三个儿子,现在母亲想买掉房子,需要办理过户或者继承手续吗?如果不把名字改成母亲的直接卖掉会产生附加费用吗?在什么条件下卖掉是最合算的,话费最少的
不能直接出售已故配偶甲名下的房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后购买的房产,那该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现在房主死亡,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死亡开始,继承开始,
依法属于房主的房产份额转化为甲遗产,母亲和三个子女对父亲的遗产有平等的继承权,房主去世,母亲不可以直接出售死者名下的房产的。
父母有五个子女,那么子女卖房的时候,可以以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转让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和父母已故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无论几个子女在户口本上,这五个子女都是要全部到场才能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的。
除了这五个子女,如果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是要到场的,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要到场才可以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想出售配偶名下的房产,母亲应该先和三个子女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凭借该房产继承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将该房产更名到母亲的名下。最后,再出售该房产。
扩展资料: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