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护教学与无神论的一次交锋:神与恶并存(转载)
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 Epicurus很早就提出过这样一个命题:神不可能既是善的,
又是全能的。为什么这么讲呢?他论证道:神是存在的,恶也是存在的。对于恶
之存在,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神有能力阻止恶,但他却不愿意阻止恶发生,因
此神不是善的;另一种可能性是神意欲阻止恶,但却无能力阻止,因此神不是全
能的。
确实,自从民智初开,面对种种无法尽如人意的自然现象和加速变化的社会进展,
饥渴慕义的人们总是深深困扰于这个两难的命题:至善的化身为何与恶并存呢?
到了基督教开始蓬勃发展的纪元之初,同样的难题自然而然地阻碍了部分“心刚
硬”的思考者放下包袱,全心全意地信靠耶和华上帝,因为基督教义恰恰宣称上
帝既是至善的又是全能的。不少无神论者从自己的独立思考出发,坚持认为:恶
之存在,证明基督教的上帝是不存在的。这个世界上恶的阴影四处皆是,战争、
屠戮、奸淫、偷窃、乃至完全无辜的儿童也遭受种种苦痛和折磨,这用上帝爱世
人的教条来解释是解释不通的。
但护教学家当然不甘心作张口结舌的哑巴,他们立刻构思了两条反驳意见:一是,
上帝赋予了人类自由,这个自由即是让人类自己选择善与恶的自由,恶是人类自
己选择的;二是,上帝允许恶存在是因为上帝要以此来试炼人类的信仰和耐心,
人类遭受种种不幸和痛苦可以培养品格、净化罪恶。
但是,上述的解释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
第一,把世间种种巨大的恶与不幸仅仅解释为慈爱的上帝所设计的神圣净化计划,
这无非是给病态的残忍披上一件合理的外衣。以生下来就有先天缺陷的无辜婴儿
为例,他们有何恶的出处,又哪有自由选择可言,但却为什么偏要说他们遭受这
些痛苦是正当的呢。哲学家罗素建议每个发此迂阔议论的人都到医院的儿童病房
去实地走一遭,看看孩子们的惨状,听听孩子们的哭声,然后再回来谈上帝的净
化。他说,“面对痛苦的世界,还要坚持这是上帝的爱心体现的基督徒,他的伦
理价值必然有问题,因为他总是在为痛苦和不幸寻找借口。”
[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rolia.net/forum ]
第二,上帝虽称是慈爱的,然而自然之恶(洪水、旱灾、瘟疫等等)却每天都在
发生,这决非是人类有能力自由选择的。既然有些恶并非是因为人类自由选择才
有的,因此上帝要么不是善的,要么是不存在的。
第三,让我们再从非自然之恶(即人类的道德之恶)出发进一步分析,要说这总
是人类自由选择的后果了吧,但是也否,因为人类根本没有被赋予自由选择的能
力!在这里请容许我用比较详细的笔墨来进行一次分析,而这还得从“原罪”说
起。
话说上帝当初创造了人,人具有上帝所赋予的自由意志(Free-will)。在吃苹
果之前亚当夏娃还不包含任何倾向于恶的属性,他们要么听从上帝的劝告而不吃
(善),要么听从蛇的诱惑而吃(恶),结果他们不幸选择了恶。作为惩罚,从
此他们被贬出伊甸。而人的高贵属性也因而受到了败坏,每一个亚当与夏娃的后
代都包含和遗传了的始祖的第一罪,并且受体内罪的影响,难以抗拒地继续选择
恶。这一重罪并非是人当前的行为所造成的,而是与生俱来的人的属性。所以称
之为原罪。此说最早在保罗和约翰的书信中都有论及(Romans,1 John),后经
早期的神学家归纳并由奥古斯丁继承和扩展,现已为各基督教派所公认。
问题来了,既然亚当和夏娃的所有后代从出生起就具有选择恶的驱力,原罪总是
让他们倾向于选择恶,(相关圣经的引文见注2)因此他们和人类始祖的中性立
场(即可以平等地选择善与恶)就是完全相异的。也就是说任何亚当和夏娃的后
代实际上并不具备真正的自由选择能力,因为他们有选择恶的天生偏向。据此,
他们犯罪也是本性使然,真正该受谴责的,还是上帝(因为人类没有自由选择,所以恶的存在还得由上帝负责)。进一步分析问题的核心,无所不能的上帝在创造之初就决定了我们始祖的遗传模式,即无论始祖作了什么,将直接影响所有后
代的选择。
第四,即使不引入原罪的概念,一样能得出上帝不善的结论。上帝如果是全能的,
那么也就等于说他在创造整个世界之前,已然预见了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罪恶、悲
剧、错误。而他依然听任其发生。因此上帝不是善的。坚持说恶是人类自由选择
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上帝既已预知这样的人类会选择错误并且犯下原罪,他还
要照原样创造人类,那么上帝应对此负有责任的。举个类比,假设一个母亲能够
预见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将会成长为杀人狂魔,她还要生下孩子,你说她有没有责
任呢?所以,上帝有能力阻止恶而实际上没有,证明上帝不是善的。
护教学者面对这所有的有力反驳已经很难保持自信了,为了不彻底输掉这场斗争,
他们纷纷开始退守阵地。当然可以改口说上帝不是全能的、不是无所不知的。但
如果这样的话,他们的损失就太惨重了,试想如果真的接受这些立场的话,前面
列举的种种基本信条岂不连带着纷纷倒塌了吗?鼓励教徒去崇拜一个既不全能又
不全知的上帝有多大意思呢?何况这既与圣经上的众多明文相违背,也完全不符
合宗教心理学,这两点怎么说也是“和尚打伞”的“二十一条”,只会淆乱信众
的信心。
剩下的最后挣扎就只有改头换面,说:上帝是善的,但这个善是我们无法理解的,
也就是说,用我们人的善恶观来界定上帝是善是恶乃是了无意义的。这一围魏救
赵之说,真的看上去很不错,让很多教徒大松了一口闷气。不过这口气,非常不
幸,还是松得太早,就象踢球,这个解释是越位在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
既然基督徒能声称“上帝是善的”,就说明他们有能力区分善与恶。(否则,若
他们无法区分善恶,那么又如何能进行判断上帝是善的呢?)但是他们的推理结
果却恰恰在明示,人类无法正确区分善恶(上帝的善恶人类无法理解),那么这
一命题乃是自相矛盾,前后冲突的伪命题。
经此一解,最后的堡垒也已攻破,护教学者要么遭受刺激,躲进祈祷室里开始反
复自我安慰:“信仰不需要证明。需要吗?不需要。需要吗?不需要。”这样就
退出了护教学的范畴,此处不表。要么就丧失了理智,学许褚赤膊上阵,干脆直
言,上帝就是恶的,但他总之是上帝,所以我们还得敬拜他。虽是强弩之末,无
神论还是不嫌麻烦,上前去温柔地合上了它的眼睑——
好吧,你说上帝是恶的,这样一来,除了标签是硬贴上去的“上帝”二字以外,
这样的超自然人物已经和基督教意义上的上帝差之千里万里了,要知道耶稣说的
很清楚:“Luk 18:19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
再没有良善的。”而恶的上帝还是正名为“魔王”更好,难道要说服老百姓去崇
拜一个魔王?好了,好了,“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
众所周知, 宗教在西方社会中存在了极为漫长的时间, 一度甚至是具有主宰性的力量, 直至今日依然拥有强大的影响力。 宗教对西方社会的渗透遍及各个层面 (包括语言), 且极其深入。 在这种背景下, 人们可以很容易地在科学家 (尤其是早期的科学家, 比如 Newton) 的言论中找到虔诚的神学表白。 这其中既有对神的一般性颂扬, 也有直接了当把自己的研究动机归为对神的信仰的。 这些言论理所当然地被宗教信徒们视为是宗教对科学曾经有过重大贡献的证据。 的确, 如果包括 Newton 在内的那些作过神学表白的科学家的科学贡献可以因此而归功于宗教的话, 那么即使把宗教法庭在历史上所有迫害科学的罪恶加在一起也未必能盖过那些贡献。 由此得到结论将是宗教对科学的发展功大于过。
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如何看待那些科学家的神学表白。 它们是否足以作为宗教对科学有过巨大的贡献的证据?
有人可能要问: 既然那些科学家自己都承认了, 还有什么可讨论的? 我们之所以要讨论, 是因为一个人完全可以在口头上 - 甚至心里面也自以为 - 信奉某种东西, 而实质上却用完全不同的方法做事情。 比如民间 “科学家”, 他们大都声称自己是在追求科学, 但实质上却在用非科学的方法做 “研究”, 我们不会因为他们自称是在追求科学就把他们 “研究” 出来的东西当作科学。 同样的道理, 历史上的那些科学家虽然声称信奉宗教, 声称把自己的一切归功于神, 但如果他们真正流传后世, 被我们称为科学成就的那些东西是用与宗教原则背道而驰的方法得到的, 那些成就也没有理由被视为是宗教的成就。
因此要弄清宗教对那些科学家 - 从而对科学 - 的真正贡献, 关键在于分清什么是宗教所具有的最基本特征, 什么又是包括那些科学家的科学贡献在内的科学所具有的最基本特征。 如果两者基本一致, 那么在找到其它反证之前我们将认同那些科学家自己的说法; 但假如两者背道而驰, 那么无论那些科学家的神学表白听起来多么地接近宗教, 我们也无法因此得出结论说宗教对他们的科学研究 - 从而对科学 - 有过重大贡献。 他们的神学表白只不过是沿用了与宗教同样的术语体系而已, 这在饱受宗教浸渗的历史背景下是丝毫不足为奇的。
那么宗教的最基本特征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知道, 在人类文明的早期, 产生有关神的传说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文化现象, 从这个意义上讲, 在早期社会中几乎人人都或多或少地信仰某种类型的超越凡间力量的神。 但那种原始信仰并非我们所讨论的那些在历史上残酷镇压科学, 而今又试图从科学中攫取荣誉的宗教。 宗教远非只是简单地相信一种超越凡间的力量, 它具有十分具体的教义, 并且有系统的组织来维护这种教义。 宗教的最基本特征就在于对其教义的神圣化, 以及要求教徒对教义的绝对尊崇。 这是它统治教众的基础。
另一方面, 科学 - 即使是 Newton 甚至 Galileo 时期的科学 - 的最基本特征是尊重实验, 尊重推理。 这与宗教所推崇的教义的神圣性及教徒对教义的绝对尊崇在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 即使那些科学家本人声称他们是要用科学的方式来证实神的伟大, 也无法改变这种冲突的实质。 因为对实验与推理的尊重将无可避免地把宗教教义推到一个可以被检验, 从而可能被证伪的舞台上, 而这却不是宗教所能接受, 也不是任何教廷所认可 (更遑论推荐与支持) 的原则。 宗教对信徒的要求本质上是盲信、 盲从, 而科学所追求的则是客观、 理性, 两者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因此虽然一部分科学家言辞凿凿地宣誓自己对神的信仰, 他们所追求的东西, 他们追求东西的方式, 已经在实质上背离了宗教的特征。 他们在本质上是宗教的叛离者, 而非乖学生, 更非继承者。 神对于他们所追求的东西来说只是一种拟人化的目的象征, 这是一种为自己的观点寻求支点的原始信仰, 而非象圣经那样具体的宗教教义[注一]。 对于那些在历史上翻云覆雨的宗教来说, 后者才是具有定义性的东西。
在人类历史上, 是人创造了神, 而不是神创造了人。 人用神来庇护自己的无知与无助, 也用神来承载自己的欲望与追求。 人所创造的神正如人自身一样, 充满了凡俗之气。 这在以圣经为经典的那些宗教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教徒们对神的顶礼膜拜, 无处不是在用人间的虚荣来取悦神。 宗教把充满人类印迹的教义与品性赋予神, 然后以神的名义来统治教徒; 而一些科学家 (尤其是神学主导时期的科学家) 则把自己信奉的自然律赋予神, 然后用神的伟大来印证自己的工作。 所有这些行为, 都是人的行为 (而且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人的行为), 神只是大家共同的借口与图腾。 历史上宗教所犯的罪恶是人的罪恶, 而不是神的罪恶 (这点我想教廷是不会 - 也不敢 - 反对的); 历史上科学家所做出的成就, 也同样是人的成就, 而不是神的成就, 更不是在方法与体系上与科学完全背道而驰的宗教的贡献。
参考资料: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