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津贴

现在在一个外资企业工作,签劳动合同的时候看上面写着基本工资占70%,津贴占30%,问人事什么意思,那人说没事,其实我们五险一金都是按照你全额工资交的,也就是基本工资+津贴,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分开呢?难道津贴不用交税吗?如果交税的话实在搞不懂了

这个工资结构从资方角度并无不妥之处,很多企业也在应用。

如果社保公积金的基数是一致且比例合规,那也没有问题。

基本工资低,是为了应对特别情况下的固定成本太高(比如病假,长期事假等),对应你们公司的考勤休假和薪酬制度。风险在于你试用期的时候能否看到这些制度,制度是否和实际一致且合法,是否有宣贯?

岗位津贴是为了解决岗位价值的问题,总监和前台的岗位价值不同,岗位津贴也不同。原则上公司有权调整,但要与你的劳动合同匹配。如果无缘无故有大幅度的下调,或者莫名其妙的让你转到底津贴岗位,显然是有风险的。

绩效奖金与个人和公司的绩效关联,风险在于目标设定会不会太高以至于大家拿不到。

注意看看你的劳动合同,认真研究一下公司的制度。可以委婉的请HR解释,这是他们分内职责。

有几个点略作解释和提醒:

1、关于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对应的是岗位。不同岗位职责不同、责任不同,甚至有的时候风险程度不同,如果不同岗位用同样的标准对待,未免有失公平。所以会有专门的岗位津贴。有些单位会把岗位津贴和基本工资放到一起,合成岗位工资。当然,具体题主公司的岗位津贴如何解释,要看题主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这一点很重要,如果说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且公示,比如让员工阅读并签字,那么规章制度里对岗位津贴的解释就有法律效力,即便和大家理解的可能不一样,也是有效力的。如果没有,在法律上讲是有瑕疵的。所以建议题主在公司已公布的规章制度里看一下。岗位津贴显然是跟着岗位走的,岗位变动了,津贴才会变动。如果不是整体的薪酬结构调整或者岗位本身职责内容有所调整,企业没有权利单独调整某一个人的岗位津贴。

2、绩效工资的关键在于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工资变动是法律上讲应该是绩效考核的结果兑现。绩效工资是可变的,但也不是完全公司掌控,如果没有在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下进行变动,只凭借领导个人好恶来定绩效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收集证据举报。另外,不知道题主说的绩效工资里面是否包含年终奖。年终奖如果有明确规定发放时点不包括已经离职人员,并且该项规定经过工会,全员公示或者有签字,则离职无法拿到年终奖。如果没有该项规定,离职可要求发放相应年终奖。

上述所有都是理论,不到要离职撕破脸的时候其实不太用得到,也就是个有备无患罢了。但该备着还是要注意收集材料的,有些东西现收集是来不及的。希望题主用不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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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1、基本工资是国家有规定的,企业支付工作工资必须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2、津贴,是公司自己说了算的,是浮动的,是变化的。公司有权停发或少发。如果公司倒闭了,清算时拖欠工人的工资必须要发,津贴就没有了。这样一算,公司要节约很多人力款吧。
3、这样一说,你大概就明白了吧,这就是企业制度。
4、所得税是按实际到手的数额邀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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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31

不是分比例,而是根据工作年限,职务职级职称等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对照表》,《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对照表》对号入座,而绩效工资是根据国家和地方财政情况将总额的70%纳入工资,另30%浮动。因此将三者相加就形成了个人月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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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第4个回答  2021-03-27
1、基本工资是国家有规定的,企业支付工作工资必须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2、津贴,是公司自己说了算的,是浮动的,是变化的。公司有权停发或少发。如果公司倒闭了,清算时拖欠工人的工资必须要发,津贴就没有了。这样一算,公司要节约很多人力款吧。

职务职级职称等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对照表》,《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对照表》对号入座,而绩效工资是根据国家和地方财政情况将总额的70%纳入工资,另30%浮动。因此将三者相加就形成了个人月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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