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生父分别去逝,我和继母如何分配遗产?

2000年,我20岁,生母因病去逝,同年,父亲再婚,继母无子女。2012年,父亲突发脑干出血,去逝。母亲去逝时,留下房子和存款,没有进行遗产分割,我现在刚刚结婚,继母天天让我走,我不知道遗产如何分配,也不想和继母走法律程序,只求各位高人告诉我应该如何分配。继母嫁给父亲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现继母也承认存款和房子是我亲生父母留下的~!

  一,生母生父分别去逝的遗产分割:
  1,总原则:死者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生母的遗产,当事人和生母的其他子女(如果有)、父母和配偶(现任)都是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3,生父的遗产:当事人和继母、生父的其他子女以及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继母作为生父的偶尔,首先应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的,才是生父的遗产;
  6,如果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24
朋友你好: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第一顺位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2、首先说你母亲去世时留下的财产(房子和存款),房子按你父母共有的话,在你母亲去世时,由你和你父亲共同继承,如果严格意义来说的话,是你和你父亲继承属于你母亲的房子的那部分,即你父亲继承房子的四分之三,你是房子的四分之一;
3、在你父亲去世时,你父亲的遗产由你和你的继母共同继承,即你和你继母继承你父亲的那四分之三的房子,这个时候你和你继母就可以均分,整个算下来的话,还是你继承房子的部分比较多。
4、存款可以按照同样的方式来继承。
当然上面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来解决时的划分,如果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最好,比如你和你继母通过协商,占有房子的通过这算现金来补给对方。

如果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24
如果你父亲跟你继母婚后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书面财产约定,也就是说还是你自己父母手上就有的财产,那么按全部财产算,你四分之三,你继母四分之一
第3个回答  2012-04-24
按继承法规定·,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平等分割。
纵横法律网-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侯健怀律师
第4个回答  2012-04-24
1、房产信息通过房产登记可查,如果是在你父亲与继母再婚前由你亲生父母共同所建,则此房应当有绝大部分是属于你的(如果不考虑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份额,你应占62.5%)。

2、如果属于你父亲个人所有,你应当得到1/2。

3、如果财产属于你父亲与你继母共同所有,你应当得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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