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右跟骨骨折没有手术伤残鉴定应该是几级?

患者信息:男 41岁 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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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应该是几级

工伤踝骨、根骨骨折,未住院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评定为九级伤残。

职工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是以是否住院为标志,按是否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

踝骨骨折,根骨骨折未行内固定术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两个十级,可以晋级为九级伤残。

根骨骨折行内固定术符合“5.9九级”“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两处伤残鉴定的级别不同,按重者定级,按九级伤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21
根据你的伤情,估计是十级。如果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按十级的赔偿要求与公司谈,如公司不同意就去做鉴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21
不一定能评定得上。到法医门诊诊断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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