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分析一下这道法律案例题~谢谢大家啦~

甲食品厂派采购员乙到某地采购山楂1万斤.乙到某地看货后觉得山楂质量不错,遂自作主张与丙供销社签订购买山楂3万斤的合同。采购员乙回来后立即向厂领导汇报了合同订立情况,但厂领导不以为然。结果一周后,丙供销社依约将山楂运至甲食品厂。因山楂大大超过需求量,甲食品厂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甲食品厂遂拒付货款。同时对剩下的1.5万斤山楂置之不理,致其全部腐烂。为此,丙供销社诉至法院。
问: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本案应如何处理?

采购员乙受甲食品厂委派,代表甲食品厂签订合同,意思真实,该买卖合同有效。采购员乙回来后立即向厂领导汇报了合同订立情况,但厂领导不以为然,而未向丙供销社明示,接货后,要求退货,说明甲把货全收了,这属于以默示方式追认。丙供销社可向法院起诉合同违约,要求赔偿,但因丙供销社未采取措施的损失,由丙供销社负责。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19
本案例中主要涉及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等问题
1、甲食品厂和采购员乙之间是代理关系,代理权限是采购山楂1万斤,乙自作主张与丙供销社签订购买山楂3万斤的合同属于超越代理权限,超出部分是无权代理。
2、乙如果跟丙签合同,肯定有甲的公章或合同,从这个角度讲,丙应该是觉得乙可以买3万斤的(如果明知只能买1万斤则另当别论),这就构成表见代理。
3、采购员乙回来后立即向厂领导汇报了合同订立情况,但厂领导不以为然。这涉及无权代理的追认问题,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4、因山楂大大超过需求量,甲食品厂要求退货,说明甲把货全收了,这属于以默示方式追认。
从表见代理这一点即可认定双方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丙已经履行合同,甲应支付3万斤山楂的货款。如果丙一开始明知乙只能买1万斤,则因为后来甲的默示追认,仍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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