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0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鉴定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的伤害,可能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12-05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3个回答 2012-05-04
看什么情节了:如果情节不是太严重,造成对方轻微伤以下,一般行政拘留就差不多了;如果造成对方轻伤以上,那么可能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